經開區森林公安分局
關于嚴厲打擊野外違法用火行為的
通 告
為切實做好當前我區森林草原防滅火各項工作,嚴格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整體提升我區人民群眾森林防火意識,嚴防森林草原火災及次生災害的發生,消除火災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發生,保障我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草原資源安全,經開區森林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防火條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張家口市森林防火實施細則》、《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規定》等相關法規政策,自3月1日—6月15日,在全區范圍內依法開展嚴厲打擊野外違法用火行為。現將重點打擊內容通告如下:
一、重點打擊高火險天氣在林緣、林內、山體和草原燒田埂、燒雜草、燒秸稈、燒灰積肥、燒垃圾、燒墾開荒等違法行為。
二、重點打擊在林緣、林內、山體和草原焚燒紙錢、上燈點燭、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違法行為。
三、重點打擊未經審批、未在允許、未按操作規程開展煉山造林、計劃燒除、燒疫木、防蟲防疫、點燒隔離帶等違法行為。
四、重點打擊林牧區建設、施工單位未履行報備許可手續或未履行隔離防護措施進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煉等違法行為。
五、重點打擊在林牧區、旅游景區及重點森林防火區域內野外吸煙、篝火、燒烤、野炊和燃花放炮、孔明燈等違法行為。
六、重點打擊破壞、盜竊森林草原防滅火設施設備,在輸配電線路、廊道內非法種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帶內非法種植農作物及有關規定禁止的其它違法行為。
七、重點打擊各種故意縱火違法行為。
八、特別提醒:公安機關將對存在上述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因故意放火或野外用火造成火災以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非法野外用火的,一律追究其監護人相關法律責任。對有故意縱火行為的,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堅決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囂張氣焰。
嚴防森林火災,共建美麗經開!歡迎我區廣大居民朋友積極提供線索并予以監督,對于舉報線索和舉報人,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 舉報電話:
0313-4018591
· 聯系電話:
15832328777(畢警官)
13903135945(王警官)
2023年3月12日
經開區森林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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