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
廣州市近日出臺《民營企業首次違法合規免責清單(第一批)》。據了解,這是全國第一個建立首次輕微行政違法合規免責清單的文件,充分體現了廣州市對民營企業包容審慎的監管態度和依法從寬處罰的管理方式,贏得當地民營企業點贊,也值得我們學習借鑒。
合規免責,是指民營企業因為企業行為首次違反了行政法規,危害后果輕微的,如果民營企業合理地制定和實施了合規制度,可以免于行政處罰。這一做法好就好在為民營企業提供包容寬松的發展環境,體現了廣州市的開放、大度、包容、思想解放程度和態度。對民營企業多一點包容,是一種態度,是一種信號,是一種誠意,是一種激勵。對于民營企業所犯的錯誤,什么該罰,什么不該罰,應該有個界線、底線讓民營企業明白,不該簡單的以罰代管、“小錯大懲”,一棒子打死。執法者與市場經營主體之間,不該僅僅有簡單的“罰與被罰”“管與被管”的關系。尤其是對于小微企業,更該多些服務意識,多些合規經營的提醒,多些體恤共情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首次違法合規免責,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讓民營企業更好的合法合規經營發展,誠心誠意扶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守法經營、規范發展,是民營企業做大做優做強的前提。民營企業也要有底線思維,要依法合規經營,引導民營企業把守法誠信作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經營、依法治企、依法維權。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著力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恪守契約精神,大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助力民營企業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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