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本報報道了橋東區勝利北路28號院內有10棵“堵心”大楊樹,多年來擋光、飛絮使居民苦不堪言,急盼解決。對于居民的訴求,記者先后聯系了橋東區綠委辦、勝利北路街道德勝街社區。目前,此事有了新進展。經了解,針對該小區實際情況,綠化部門提出解決方案,但居民仍就修剪樹木存在不同意見,社區也就此事正在積極溝通。
綠委辦:
大樹不砍不移只修剪
大樹擋光問題并非個例,我市一些老舊小區都存在類似情況。“既然擋光,為什么不能砍伐或者移走?”采訪中,不少居民提出此問。記者就此聯系了橋東區綠委辦,一位胡姓負責人介紹,勝利北路28號院楊樹擋光報道見報后,引起了有關領導的重視,他們也前往現場進行實地查看。
“目前涉及擋光的樹木為4棵,起初是想把樹的側枝剪掉,專業人士來看后認為這個方法既不好操作,也存在一定危險性。剪掉的樹枝落下,可能會把下面的小平房損壞。根據小區實際情況,經由專業人士最后確定采取‘削冠’方案,從外往里將小區擋光的楊樹樹冠均削掉。這樣可以很大程度緩解擋光問題,同時保證了大樹存活。”這位胡姓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張家口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條城市綠地養護管理責任規定,防護綠地、區域綠地、居住用地附屬綠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附屬綠地、工業用地附屬綠地、物流倉儲用地附屬綠地,由權屬單位或者個人負責。居住區綠地,實行物業管理的,由業主或者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剪城市樹木。因城市建設、人身安全、居住安全和設施安全等原因確需修剪的,應當在所在地城市綠化專業養護管理部門監督下進行自行修剪,或由申請單位和個人委托專業綠化單位進行修剪,修剪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他說:“有物業的小區,居民繳納的物業費里包含著修剪樹木的費用,28號院沒物業,所以需要居民均攤修剪費用。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成果保護的通知》提出,要從嚴把關,慎砍樹、少毀綠。
什么情況
可以砍伐移植樹木?
“到底什么情況下可以允許砍伐、移植樹木?記者咨詢橋東區綠委辦胡姓負責人。
他介紹,根據《河北省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規定,禁止擅自移植樹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移植:因城市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的;嚴重影響居住安全的;對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設施構成威脅的。移植樹木應當向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載明擬移植樹木的品種、數量、規格、位置等內容的申請書;權屬人意見;樹木移植方案和技術措施。
《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三十九條規定,禁止擅自砍伐樹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砍伐:嚴重影響居住安全,且無移植價值的;妨礙交通、對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設施構成威脅,且無移植價值的;發生檢疫性病蟲害的;樹齡、樹容已達到更新期的;因樹木生長撫育需要,且無移植價值的。砍伐樹木應當向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載明擬砍伐樹木的品種、數量、規格、位置等內容的申請書;權屬人意見;樹木補植計劃或者補救措施。
社區:
進一步溝通積極推進
“去年七八月份的時候,居民向社區反映此事。當時我們及時和綠化部門進行了咨詢和溝通,他們表示依據相關法律,這些樹不能砍伐或移走,只修剪。小區無物業,修剪大樹費用需要居民平攤。”德勝街社區黨委書記展文婕告訴記者,勝利北路28號院楊樹影響居民采光的問題切實存在,社區也很希望能為居民解憂。
展文婕說,經過現場查看,目前大樹擋光涉及住戶12戶。前不久,街道辦事處相關領導也和綠化部門進行溝通,了解到最新的修剪方案是將樹枝全部修剪,只留樹干。當下,只有3戶居民同意方案,其余9戶不認可。“只是修剪的話,治標不治本,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們難不成每年都要找人去弄這些擋光的樹?一個小區這么多住戶,別人不用煩心,年年折騰這幾家。”入戶時,居民和社區工作人員說明了他們的擔憂,并直言希望大樹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不愿意每年都要花時間和精力去關注大樹。
“居民的心情我們很理解,大樹困擾生活,換做誰心里都不舒服。就當前小區實際情況,我們會進一步再去做工作,積極推進此事得到合理解決。”(記者 王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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