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7月20日電(記者張瑜、戴子鸞)首次明確和田玉(子料)的名稱和產地,首次對和田玉(子料)表面特性作出明確規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和田玉(子料)鑒定地方標準(DB65/T4828—2024)》,該標準填補了和田玉(子料)檢測無據可依、監管無據可查的空白,將于2024年9月10日實施。
和田玉(子料)又稱和田子玉,主要產于新疆和田地區玉龍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兩河流域中下游或沖(洪)積扇中,因其珍貴稀少、溫潤細膩、光澤柔和、帶有皮色等特點,深受玉石愛好者和收藏者喜愛,開采、使用歷史長達上千年,是中華玉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介紹,該標準重點從四個方面對和田玉(子料)鑒定予以規范:一是明確和田玉(子料)的名稱和產地;二是對和田玉(子料)表面微形毛孔、裂隙特征、指甲紋、皮色顏色作出明確規范;三是對和田玉(子料)鑒定特征、皮色鑒定特征、鑒定方法、定名、質量和鑒定證書等方面作出精準的理論數據參考和規范說明;四是將經過檢測符合和田玉(子料)鑒定特征的,定名為和田玉(子料),對同時符合和田玉(DB65/T035—2010)分類名稱標準的定名為和田玉(白玉子料)、和田玉(青玉子料)等,并對和田玉人工染色和磨光料作出了規范。
和田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周長龍介紹,過去,因和田玉(子料)鑒定標準長期處于空白狀態,難以與其他地區產出的和田玉石進行區分,市場存在以假代真現象,影響和田玉(子料)的品牌聲譽。該標準的頒布實施,填補和田玉行業和田玉(子料)鑒定空白,有利于持續完善和田玉標準體系,維護和田玉(子料)市場公平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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