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 河北政法在行動】為企業發展厚植“法治沃土”
——雄縣法院多措并舉優化縣域營商環境
□ 本報記者 鄭偉
日前,雄縣人民法院邀請該縣企業家代表和縣工商聯負責人走進法院,召開優化營商環境座談會。會上,雄縣法院負責人通報了2024年以來該院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發展等工作開展情況。與會企業家代表暢所欲言,圍繞關心的問題提出了具體問題和意見建議,雄縣法院與會領導和法官認真聽取了企業家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并對法律問題進行了逐一解答。
近年來,雄縣法院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工作理念,堅持問計于企、問需于企,立足司法職能,立審執各環節、全過程發力,努力將企業的需求清單轉化為履職清單,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樹牢服務意識 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第一要務”
“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企業茁壯成長的肥沃土壤,法治是維護這片土壤健康的堅實護盾?!毙劭h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志洲這樣說。
近年來,雄縣法院始終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把手”工程,從審判管理、工作作風等方面壓緊壓實責任。該院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堅持全院上下“一盤棋”,積極發揮審執職能,用心用情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切實提升企業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工作中,雄縣法院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緊緊牽住暢通解紛渠道、提升解紛質效這個“牛鼻子”。2023年,他們與雄縣工商聯共同成立商事糾紛聯動調解中心,創新推出“商會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推動矛盾源頭化解,拓寬企業訴求渠道,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實現了“企業省心、法院減負、營商增效”的多贏局面。
同時,該院積極參與縣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體系,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化解商事糾紛,加大調解力度,降低維權成本;完善和運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打造“網格法庭 網約法官”治理模式,通過“網格+調解”“網格+普法”等多種形式,延伸審判職能,做實“抓前端、治未病”;堅持“請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定期召開企業家座談會,落實院領導、法官到企業走訪調研機制,廣開言路、接受監督,問計于企、問需于企,為企業提供精準的法律服務,受到雄縣黨委政府和企業的充分肯定。
狠抓辦案質效 用高質量司法服務優化營商“軟環境”
雄縣某包裝公司與江蘇某織造公司因貨款支付問題產生爭議,隨后該包裝公司向雄縣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發現雙方存在長期合作關系,爭議金額明確,且某織造公司有積極還款意愿,但因短期資金周轉困難導致履約延遲。為最大限度減少訴訟對企業經營的影響,法官迅速啟動涉企案件調處“綠色通道”,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促成某織造公司當場支付全部貨款,某包裝公司主動撤回起訴,糾紛在15日內圓滿化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各類案件特別是涉企案件審理質量和效率意義重大,不但反映著一地營商環境的水平,也體現出法院司法服務與保障的力度。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雄縣法院狠抓辦案質效,要求全體干警牢固樹立“人人、事事、案案都是營商環境”的理念,通過采取加強審限管理、加強案件評查、強化院庭長監督、加大執行力度等措施,不斷提高涉企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他們立足審判要務,提升履職能力。堅持貫徹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進一步發揮刑事審判的懲戒、威懾、預防功能,依法嚴厲打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企業生產經營提供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妥善審理合同類、涉公司、股權類和金融類等商事案件,尊重契約自由,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持續推進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機制改革和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縮短辦案周期,提升審理效率;定期召開專業法官會議和審委會,集體討論,群策群力,依法審理涉企疑難、復雜民事商案件,確保公平與公正。
堅持問題導向 以務實舉措為企業紓困解難
“感謝雄縣法院的法官,不但為農民工兄弟解了燃眉之急,也幫助我們公司渡過了難關!”這是前不久,雄安某公司申請執行北京某建筑勞務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順利執結后,案件當事人專程來到雄縣法院向辦案法官表達了由衷感謝。這起案件的被執行款項是雄縣某公司的工資和工程款,如果執行不到這筆錢不但發不了工人工資,公司也將面臨倒閉的風險。進入執行程序后,辦案法官克服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且涉及多起訴訟等困難,充分運用多種執行手段執結案件,有力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和正常發展。
一起案件,折射出的是雄縣法院優化營商環境的審判和工作理念。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需要法院與企業同向發力。雄縣法院充分發揮審執職能,堅持問題導向,緊盯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由表及里、以點帶面,精準施策、狠抓落實。與此同時,他們還對標對表《河北省加快建設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和上級各項要求,加強調查研究,分析問題漏洞,有的放矢,靶向施策,為雄縣優化營商環境和建設發展上臺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為了保障企業良性經營,雄縣法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兌現勝訴利益。他們積極落實涉企財產保全備案制,對涉企財產保全嚴格審查,防止“錯凍錯封”,嚴禁超標的查封、亂查封;樹立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理念,靈活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涉企財產盡可能采取活封、活扣等“放水養魚”的方式,加強執行和解力度,將對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針對涉企案件,多頻次、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交叉執行、專項執行行動,構建執行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努力提升執行到位率、執行完畢率。
同時,該院持續優化訴訟服務,實現助企便企。以高效便捷為原則,深入推進“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開辟涉企糾紛“綠色通道”,著力提升服務水平;堅持線上線下統一立案標準,隨立隨審,縮短立案時長,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立案服務;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和司法智能化成果,大力推行電子送達、穩步推進在線庭審,實現助企便企;全面落實訴訟費“主動退”“高效退”,降低企業訴訟成本,努力讓法治成為企業發展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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