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上蔡交警,我隊民警在路口執勤發現你們需要扣押的車輛,請你們盡快過來辦理車輛扣押交接手續。”近日,張家口懷安縣人民法院與縣交警大隊及河南省上蔡縣交警大隊三方聯合執行,在一千公里之外的上蔡縣成功扣押了被執行人張某某名下的轎車。
懷安縣某銀行與張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2022年3月20日經懷安縣法院判決,由張某某向懷安縣某銀行償還借款及其他費用92106.1元。判決生效后,張某某未主動履行執行義務,該銀行遂向懷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用盡所有執行措施后,發現張某某名下的車輛可供執行,承辦法官遂在縣車管部門對張某某的車輛進行了查封登記。
在確認該車系首先查封并經懷安縣交警大隊協助確定車輛在上蔡縣停留后,該院組織執行團隊趕赴千余公里之外的上蔡縣,請求當地交警部門協助扣押。將張某某的車輛成功攔截后,執行團隊及當地交警共同耐心向駕駛人講解案件情況,告知對方相關法律義務,最終,在懷安縣和上蔡縣兩地交警大隊協助下該車被成功扣押。
據了解,涉案車輛納入協助扣押清單,錄入集成指揮平臺后,在行駛過程中一旦觸發交警部門警報,交警部門協助法院將涉案車輛扣押。(記者 王浩 通訊員 鄭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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