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演員唐國強身份信息被冒名登記一案宣判,經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最終判決:撤銷被告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唐國強變更登記為第三人唐國強影視藝術 (北京)有限公司股東的工商登記行為。 作為該案原告方的代理人,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楊大民又一次被輿論關注。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公民個人身份信息被冒名登記為公司股東的案例,對于案件能勝訴,楊大民說:“該案更大的意義在于讓每一個公民都具有保護自己身份信息的法律意識,無論是明星還是普通百姓,都要具有依法維權的意識,法治社會,法律才是每一個人的護身符。 ”讓法律成為每一個人的護身符也道出了楊大民的職業追求。
楊大民, 1974 年出生于錫林郭勒盟原解放軍總后勤部白銀庫倫軍馬場, 1985年隨父母遷居張家口, 在張家口生活期間, 楊大民先后就讀我市柳樹屯小學、 橋西區三合店回民小學, 張家口市第九中學和張家口市第六中學。
“張家口是我的第二故鄉,我的少年時代和中學時光都是在張家口度過的,非常快樂而美好,我的律師之夢也是從張家口開始的,張家口的陳慶云律師和賈貴賓律師都是引領我入律師行的啟蒙老師。 ”這是接受媒體采訪時,他對成長的故土———張家口的印象,多年來雖然身在北京,但他說他始終對張家口充滿感情,感謝他的諸多師友。
1993年,楊大民考入中國政法大學學習法律,1998年起從事律師職業,現為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理事。 西北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實務導師。2012 年被最高檢方圓律政評選為中國十大精英律師。
執業 20 多年來,他在刑事和民商事領域辦理了大量的有一定影響的案件, 積累了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 先后代理金巧巧訴宋祖德、 劉信達名譽權糾紛, 潘長江與某美術家署名權糾紛,石鐘山與 《潛伏》 作者涉嫌抄襲糾紛等,被業界譽為 “明星維權第一人”。
因出色的專業素養、 敬業精神和執業能力, 楊大民逐漸受到更多客戶和朋友的認可, 也是因為過多的代理明星案件, 有人 開 始 質 疑 楊 大 民“沽名釣譽”? 對此,楊大民表示:“法律本身從來就是世俗的、瑣碎的, 與大眾生活和任何人都息息相關,所以, 這些質疑我理解, 但絕對不能茍同,如果說我喜歡辦理明星案件, 那原因也只是因為明星案件關注度高。 關注度高, 案子一定是在陽光下審判, 除了法律我不用考慮任何其它因素。”
無論是明星還是大眾,都能享受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為了這個理想,楊大民也一直在路上。(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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