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 (記者 李穎 通訊員 馮建東) 日前,張家口市檢察院與市司法局共同出臺 《關于共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實施辦法(試行)》,合力做實做細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深入推進訴源治理落地落實。
《關于共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實施辦法(試行)》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等相關法律規定,秉持了高檢院行政實質性化解實施方案的相關精神,由市檢察院聯合市司法局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的。《辦法(試行)》》共十六條,明確了化解案件的范圍、程序等內容。下一步,兩部門將進一步建立日常信息交換、案件情況通報、聯席會議、案件辦理風險評估與預警機制,對本系統化解行政爭議作出指導性規范,并將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作為解難題、辦實事、解民憂、紓民困的重要舉措。。
為了檢驗《辦法(試行)》的適用性,6月16日,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與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處于共同對一起行政審批爭議案件進行了現場調解。 調解現場,當事企業和市行政審批局工作人員作為爭議雙方同席而坐,經過檢察官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層層遞進的釋法答疑和溫情化解,雙方進行了友好的交流座談,最終促成化解意愿,形成了初步的解決方案。該案也是檢司兩部門達成合作后,首例市檢察院在行政爭議復議階段介入并成功化解的爭議案件。
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檢司雙方將依托《辦法(試行)》》形成工作合力,通過發揮各自職能優勢, 采取陪議、旁聽、參與聽證、專題協調、聯合調查、司法救助等方式,辦理涉及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等容易激化矛盾、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對公共利益、社會穩定造成重大影響的案件, 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是“以人民為中心” 辦案理念的重要彰顯, 對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助力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市檢察院通過轉變司法理念,能動履職,以受邀參與的方式介入案件,綜合運用釋法說理、調查核實、監督糾正、公開聽證、促進和解等多種方式,實現糾紛爭議預防在源頭、化解在萌芽、解決在訴前,推動行政爭議和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達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多贏局面。 今后,我市檢察機關將繼續秉持“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促進案結事了”的要求,探索研究多元舉措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正當利益訴求,為實現市域治理現代化,貢獻更多的行政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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