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日前發布《關于做好寒假和期末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張家口市所有中小學校寒假期間一律不準進行任何形式的補課活動,實行凈校管理,不得組織學生開展任何集體活動;各中小學在職教師一律不準利用寒假時間進行有償補課,嚴禁在職教師租用校外場地舉辦各種名義的有償補習班組織學生變相補課。
據了解,橋東區、橋西區、經開區、宣化區、下花園區、萬全區、崇禮區及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寒假自 1月20日起至3月1日止;普通高中學校寒假自1月20日起至2月25日止。《通知》要求,其它縣區中小學、幼兒園寒假時間,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參考上述時間統籌進行安排;所有學校都要通過各種形式明確告知學生家長本校寒假的起止時間,嚴禁提前開學。
《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學要科學指導學生假期生活,落實好教育部“五項管理”規定,加強寒假期間作業管理,引導學生在假期期間加強體育鍛煉、培養良好的閱讀習慣、養成良好的睡眠習慣,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按照學生實際和學習內容布置系統性、多樣性的書面作業、實踐性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布置跨學科綜合性作業,控制假期作業總量。
《通知》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誰辦學、誰管理”的原則,對所屬學校實施有效管理。要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向社會公布本地中小學假期集體補課、教師有償補課舉報電話,專門受理學生、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對寒假期間組織集體補課、教師有償補課行為的舉報。對于舉報事項要認真記錄,及時查證,不得推諉搪塞。
關于加強安全教育工作,《通知》指出,各級各類學校寒假前要通過多種形式向學生和家長進行防意外傷害、防火、防盜、防詐騙、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要采取有效方式告知家長要在假期中承擔起安全監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切實對學生的安全負責。
(朱晨暉)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